产品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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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roduct Center
主要原料 |
L-抗坏血酸 |
保健功能 |
补充维生素C |
适宜人群 |
需要补充维生素C的4-17岁人群及成人、孕妇、乳母 |
不适宜人群 |
3岁以下人群 |
食用方法 |
4-17岁:每日1次,每次1片,成人:每日2次,每次1片,孕妇:每日2次,每次1片,乳母:每日2次,每次1片,食用方法:将一片泡腾片投入约200ml的温开水或冷水中,待泡腾完全溶解后饮用 |
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L-抗坏血酸 |
保健功能 |
补充维生素C |
适宜人群 |
需要补充维生素C的4-17岁人群及成人、孕妇、乳母 |
不适宜人群 |
3岁以下人群 |
食用方法 |
4-17岁:每日1次,每次1片,成人:每日2次,每次1片,孕妇:每日2次,每次1片,乳母:每日2次,每次1片,食用方法:将一片泡腾片投入约200ml的温开水或冷水中,待泡腾完全溶解后饮用 |
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金银花提取物 |
保健功能 |
清咽 |
适宜人群 |
咽部不适者 |
不适宜人群 |
少年儿童、孕妇、乳母 |
食用方法 |
每日5次,每次1片,口含 |
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胖大海提取物 |
保健功能 |
清咽 |
适宜人群 |
咽部不适者 |
不适宜人群 |
婴幼儿、孕妇、乳母 |
食用方法 |
每日5次,每次1片,含食
|
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罗汉果提取物 |
保健功能 |
清咽润喉 |
适宜人群 |
咽部不适者 |
不适宜人群 |
婴幼儿、儿童、孕妇、乳母 |
食用方法 |
每日5次,每次1粒,含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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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枇杷提取物、川贝母提取物 |
保健功能 |
清咽润喉 |
适宜人群 |
咽部不适者 |
不适宜人群 |
婴幼儿、儿童、孕妇、乳母 |
食用方法 |
每日5次,每次1粒,含服
|
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主要原料 |
大豆磷脂、水飞蓟提取物、维生素E |
保健功能 |
对化学性肝损伤有辅助保护作用、调节血脂 |
适宜人群 |
有化学性肝损伤危险者、血脂偏高者 |
不适宜人群 |
少年儿童 |
食用方法 |
每日2-3次,每次2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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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事项 |
保健食品不是药物,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 |
服务热线 |
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产品名称 | 口腔脱敏膏 |
商标 | 卡怡可斯 |
生产许可证号编号 | 湘食药监械生产许20210009号 |
医疗器械注册证编号 | 湘械注准20212170315 |
适用范围 |
用于消除暴露的牙颈部的过敏症状;减轻和预防因牙本质敏感而引起的牙齿过敏症状。 |
使用方法 |
将本品直接涂抹于敏感部位,在口腔中保持2~3分钟后用清水漱口,每日2~3次;或者使用牙刷蘸取本品2.5g~3g(或1.5cm~2cm),刷洗2~3分钟后用清水漱口,每日2~3次或遵医嘱。 |
注意事项 | 1.本品含氟化锶,使用时请尽量减少吞咽。 2.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,以免误食误用。 3.六岁及以下儿童每次使用豌豆大小的口腔脱敏膏,并在成人的指导下使用,以减少吞咽。 4.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。 |
服务热线 | 400-678-2588,服务时段(工作日9:00-18:00) |
温馨提示 | 以上为产品信息未包含说明书所有内容,更多详情见说明书 |